各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解掌握我校困难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实施“送温暖工程”,深化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困难教职工的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教职工本人患有重病造成生活困难;教职工本人家庭遭受意外灾害或突发事件致困。
二、申请助困条件
1.教职工本人在2016年期间,患有严重疾病,全年医药费自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以本市医保医院提供的医疗费“个人自付金额情况”为依据)可申请助困基金。。
2.教职工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全年医药费自费金额在2万元以上(以本市有行医资质的医院所提供的医疗费“个人自付金额情况”为依据),造成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助困基金,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适当扶助。
3.教职工因特殊原因和意外灾害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助困基金。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本单位的困难教职工的基本生活状况,实事求是地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在职教职工困难家庭申请表》(见附件)。
2.各单位对困难教职工调查摸底后须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予以申报,申请表及相关凭证务必在12月18日前上报校工会。
附件:湖南工程学院在职教职工困难家庭申请表
湖南工程学院工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