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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及奖励试行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08-09-26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我院分工会工作,促进分工会建设,强化分工会主席责任制,特对分工会工作采取量化考核办法,现提出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及奖励试行办法如下:
  一、参加院工会召开的各种会议
  1、分工会按会议通知及要求准时参加的,每次计10分;
  2、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的,每次计8分;
  3、会议不迟到、不早退的,每次各计2分。
  二、民主管理,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1、积极组织分工会的学院“双代会”代表参加学院召开的 “双代会”,代表全到的计10分;
  2、积极组织代表撰写提案,按代表提案数量的百分比排定名次,第一名计20分(与代表团总数相同),第二名记19分,依次类推;
  3、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的计10分;
  4、认真收回提案表,并按时交院工会进行统计的,每交回1人次计0.1分;
  5、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每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提案)被学院采纳的记10分。
  三、积极参加院工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1、参加院工会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如运动会等),凡组队参加的记基本分10分/次,单位获等级奖的另加10分/次(纪念奖不计),不参加的不得分;
  2、参加院工会举办的其它小型比赛活动(如演讲赛、教案评比等),凡参加了的记基本分10分,单位或个人获等级奖的另各加5分,不参加的不得分(纪念奖不计);
  3、参加省教育工会有关比赛活动,获等级奖的记10分/人次;
  4、院工会组织募捐,积极组织捐款捐物的,按分工会会员捐款捐物人平数排定名次,第一名计10分(同代表团总数),第2名计9分,依次类推;
  5、参加工会业务培训,凡参加了的每次记10分;
  6、积极开展调研或摸底调查,及时提交调研报告或摸底调查材料的记基本分10分,获等级奖的另加5分(纪念奖不加)。
  四、分工会自身开展工会活动
  1、总支及行政领导每研究工会工作一次记5分(在院工会已备案且查原始记录);
  2、分工会年内开了一次“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的记10分;
  3、分工会每开展一次大型文体活动,院工会实地考察,且有记录可查的记10分;
  4、分工会年初交了《年度工作计划》,年终结束时交了《工作总结》的各记10分;
  5、分工会文书档案资料整理规范、齐全的记10分(实地考察);
  6、分工会创建教职工活动室,每年有投入的记10分(查设施)。
  五、考核奖励
  1、以上各种考核记分采取累计记分制,上不封顶。分工会主席津贴及分工会年终评优评先时,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等级;
  2、本单位或个人受到学院或上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取消当年工会评优评先资格;
  3、本年度内未召开教职工“二级教代会”的,原则上年终不参加工会评优评先。

 

湖南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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