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中心):
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本科人才,鼓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有所建树和创新,不断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学院决定对2023届本科毕业生组织开展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具体评选要求及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
1. 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 满足专业培养计划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难易适中,工作量合适;
3. 与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应用参考价值。
(二)质量
1. 符合学院和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规范要求。文档规范,签字完整到位,装订整齐、美观。
2. 对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要求:
(1)设计类:方案合理,立论准确,理论分析和技术经济分析充分,实验(试验)和计算方法正确、数据可靠、图表规范清晰,文字表达语言流畅、简练准确,制作的作品质量高。
(2)论文类:观点正确,论证充分,资料详实,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论证性强,文字表达流畅简练,布局合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有独到见解。
3. 调研及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紧紧围绕所选课题,广泛收集、检索文献资料(包含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文献)进行分析、论证。
(三)图纸
1. 图纸符合国家标准,标题栏规格统一;
2. 图纸的图幅与数量符合本专业基本要求;
3. 图纸正确率高,局部小错在二处以下;
4. 图面布局合理,线条均匀,字迹规范,整洁清晰。
(四)查重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低于20%。
三、评审数量
按照不超过学院本科生总数4%的比例(以论文管理系统中的人数为准),遴选推荐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篇数。各教学系部务必确保每个专业至少有一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详见附件1)
四、评审办法
1. 采用系部遴选推荐、学院评审认定的方式。
2. 各教学系部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推荐。要制定评审流程、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用差额评审的方式,杜绝平均分派,真正评选出能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好作品。系部可参考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指标体系(修订版)(详见附件2),也可根据系部专业特色制定评优指标体系,应在评审前制定并公布。评审实行100分打分制,根据评委打分平均值按高到低排序,进行筛选。评审流程、评审标准、评审办法、评委打分等原始评审资料由学院内保存三年,备查。
3. 评审完成后,系部应通过OA系统和系部网页等媒体,进行不少于5天公示,公示记录作为原始资料由系部保存,备查。
4. 公示结束后,各系部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部。系部推荐上报数量必须符合学院规定,否则视为无效评审。
5. 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推送评优材料进行评审, 专家组审定的结果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并给予奖励。
五、材料报送
1. 报送时间: 2023年6月7日(16周星期三)17点前;联系人:曹艳,黄毅(红楼201);联系电话:58688315;逾期不再接受。
2. 报送材料:
(1)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评委打分、签名)复印件纸质稿盖公章(附件3);
(2)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电子档、纸质稿盖公章(附件4);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整套资料包括:工作手册,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等。
六、证书发放
评选结果公示后,教务部将统一印制证书,并负责及时发放给相关学生。
教务部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