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对学院学生进行全面管理。
二、负责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素质培养等工作。
三、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工作。
五、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及付班主任的选拔、聘请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贫困学生的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减免学费、缓交学费、勤工俭学等材料的收集、审查、报批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安排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
八、负责招生迎新及学生档案等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
九、负责解决学生中发生的问题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处理。
十、负责学生中党组织的建设培养、发展和学生党支部的工作。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