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校办字〔2019〕43号文件明确规定的辅导员岗位职责。
二、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国家奖助学金及各类奖、助学金评审、上报、发放工作。
三、负责学生贷款回执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以及贷款系统数据管理和系统维护。
四、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审核、管理及贫困生库的建立、审核和更新工作。
五、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入学、困难补助及学费的缓交、减免审核的工作。
六、负责应征入伍工作,做好应征入伍宣传工作,做好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材料收集、审核、上报及发放工作,配合学校人民武装部做好服兵役学生体检、材料的收发、汇总上报和信息对接。
七、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
八、加强奖助学金和应征入伍补偿代偿的检查监督,有效防控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的审核、发放等方面的风险。
九、完成省资助中心和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