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校办字〔2019〕43号文件明确规定的辅导员岗位职责。
二、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负责学院学生党务工作。
三、负责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工作。安排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教育工作,熟悉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负责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根据党委组织部和院党委工作计划,做好发展对象确定、政治审查、名单公示、培训学习工作,按时上报发展对象材料。
五、负责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要求,定期做好预备党员指标分配和发展工作,做好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六、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党委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制定学院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各学生党支部做好学习教育工作。
七、做好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和收寄工作,协调毕业学生党员档案遗留问题的处理。
八、指导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部、学生公寓临时党支部建设工作。
九、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