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湖南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07]64号)、《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工应院办字[2007]18号)和《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湖工应院办字[2007]21号)精神,我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2007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团总支、教务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组织及相关的上报工作。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生工作部。
二、严格条件,保证质量。
我院要求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具备下列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并且获得当学年按《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工应院办字[2007]18号)和《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湖工应院办[2007]21号)评出的校内特等奖学金。
6、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坚持原则,严格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1、名额分配。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5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分配名额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8位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均向班上提交《国家奖学金评审表》。
3、班上推荐。各班成立了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由班委(含团支书)委员4人、寝室长及普通同学3人等七人组成,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监督工作,并负责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推荐本班获得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查了各班上报的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8位同学情况,按照“专业班级成绩第一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初步确定市场营销0481班周阳等5位同学作为获得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5、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了市场营销0481班周阳等5位同学作为获得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6、学院审定、公示。院长办公会研究审定了市场营销0481班周阳等5位同学作为获得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并通过学院网页、张贴栏等在全院公示,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时间5天(10月28日—11月1日)。
7、学院上报。根据公示后无异议的结果,确定市场营销0481班周阳等5位同学为获得国家奖学金初步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审结果:
市场营销0481班 周 阳
生物工程0481班 聂红毅
英 语0481班 祝明婵
经济学0581班 杨 盼
机械设计0481班 郭会平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