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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作者:招生就业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2-17 浏览次数: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工程学院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座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院校址设在湖南工程学院南校区,学院校园绿树成荫、典雅秀丽、文化底蕴深厚。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和《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代码为126602025年计划招收7个专业,专业相关信息及考试科目见表1所示(以教育厅审核结果为准)。

1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序号

所属

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普通计划考试科目

1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电力电子技术

2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机械设计基础

3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

4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会计基础与实务

5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管理学

6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7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手绘效果图表现

二、免试计划的报考条件

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免试计划。免试计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

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

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 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5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具体科目见表1。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大学英语》考试时长90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

(二) 考试时间。免试生心理素质测评和职业适应性面试:2025329日之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面试)。

普通计划考试时间:2025419日。

(三)考试地点。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四)考试组织。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升本办公室组织编排考场及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统分等组考工作。

四、录取规则

(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的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学生分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办法按《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执行。录取总原则为:根据免试生的实际报考人数进行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学生,可参加我院的普通计划考试。

(二)普通计划录取。普通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底进行。为提高生源质量,我院各专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未达到控制线的不予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我院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首次志愿录取时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追加计划由我院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

(四) 公示。拟录取考生数据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在学院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五)毕业资格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我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籍学历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我院将与专科高校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专科阶段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院,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我院9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由我院对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注册本科学籍。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我院针对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技能人才培养要求,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六、收费标准

(一)报名考试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生,免试生在2025327日按要求向我院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见学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未及时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二)学费及其他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其他费用。

七、入校复查

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31-58688908)。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58688318

学院网址:http://hnieyy.hnie.edu.cn/

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书院路17号(邮政编码:411101

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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