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对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 笔试时间地点。
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5年3月15日下午14:00-16:30,申论。
2025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
应试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 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试者可于2025年4月上旬登录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名次。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职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任意一科缺考、作弊或者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面试确认的有关事项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确定,并通过各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另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注明目前就读院校、学历层次、学制、所学专业、学习方式、就读年级等);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交本人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士兵另须提交本人的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应试者另须提交本人的相关证书、证明、合同等材料。
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对应试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核提交的证件、材料、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是否与招录机关(单位)存在任职回避和不得报考的情形等。对提供虚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应试者,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的应试者,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主动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核实记录为准;对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或者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在其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前,应试者须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该分数线的应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