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学校在主校区E-125会议室召开应用技术学院规范办学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会议由刘国荣校长主持。首先,寻立祥副校长组织学习了《独立学院的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传达了教育部周济部长在贯彻落实《独立学院的设置与管理办法》会议的讲话精神;然后,李光中院长、李宏祥书记介绍了近段合作办学洽谈情况,寻立祥副校长就我院拟合作办学模式向与会同志作了重点说明和讲解;接着,与会同志就合作办学模式等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最后,刘国荣校长宣读了《关于成立应用技术学院规范办学领导小组的通知》,规范办学领导小组下设合作办学方案与洽谈工作小组和资产评估工作小组两个工作小组,刘校长希望两个小组抓紧工作,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推进应用技术学院规范办学进程。
据悉,考虑到独立学院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国家对已设独立学院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并明确了相关政策:(1)基本符合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考察验收申请,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并对考察验收合格的独立学院核发办学许可证。(2)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的,可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颁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3)既不申请考察验收,也不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的,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独立学院的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