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4〕37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级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7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湖工应院政发[2017]28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各班班级评定推荐工作小组推荐,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审核,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意推荐文滔等127名学生为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10月17日-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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