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王智超等7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王智超,男,湖南省株洲市人,于2013年9月考入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该生长期不在校。
陈今藏,男,湖南省洞口人,于2012年9月考入我院计算机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该生长期不在校。
唐青青,男,湖南省永州市人,于2014年9月考入我院电气工程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该生长期不在校。
阳晶晶,男,湖南省石门县人,于2013年9月考入我院机械设计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该生长期不在校。
肖赛文,男,湖南邵东人,于2012年9月考入我院人力资源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该生长期不在校。
唐柔芝,女,湖南涟源市人,于2014年9月考入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该生长期不在校。
周杰,男,湖南冷水江市人,于2014年9月考入我院计算机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该生长期不上课。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智超、陈今藏、唐青青、阳晶晶、肖赛文、谭柔芝、周杰七人退学处理,退回原籍。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