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促进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计划组织开展2014年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并对2013年立项项目(含2013年前立项未结题而要求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含2013年以前)院级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一)项目结题须交的材料:
1、结题报告书;
2、相关附件材料。
(二)项目结题时间安排:
1、于2014年12月25日以前将结题报告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稿一式二份)交应院教务部,所有结题材料在提交纸质稿的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稿;
2、教务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二、关于2014年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凡应用技术学院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班学生和已立项未结题者除外)均可申报;
2、2013年及以前已立项但未能结题的学生,2014年度不得申报。
(二)申报范围:
1、自然科学领域中具有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的理论研究,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论文、专著、原理性实验装置及模型等;
2、自然科学领域中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具有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
3、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具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研究,主要表现形式有社会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创业计划书、学术论文、文学艺术作品等;
4、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科技发明制作等;
5、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与评审程序:
1、12月20日前,申请者向各教学院(部、中心)提交《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二份),申报书格式参照2013年版本。
2、各教学院(部、中心)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并对拟推荐的立项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院(部、中心)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于12月25日前送应院教务部。
3、项目申报数:电气学院、机械学院、管理学院、建工学院限报6项,其它教学院限报3个。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力求结合省级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和“挑战杯”项目进行,今后此类项目的申报,一律从学院已立项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遴选。
2、每位学生每年只可申报(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
3、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与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稿)务必于规定时间内交至应院教务部,联系人:唐冰,联系电话:58688315。
应用技术学院教务部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