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4〕37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省属高校)的通知》(湘财教指〔2019〕2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湖工应院政发[2017]28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各班班级评定推荐工作小组推荐,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审核,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意推荐刘晓东等128名学生为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10月28日-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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