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工程学院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座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院校址设在湖南工程学院南校区,学院校园绿树成荫、典雅秀丽、文化底蕴深厚。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和《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代码为12660,2024年计划招收8个专业,专业相关信息及考试科目见表1所示(以教育厅审核结果为准)。
表1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统考科目一代码 和名称 |
统考科目二代码 和名称 |
专业综合科目三代码 和名称 |
1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03 高等数学 |
101 大学英语 |
301 电力电子技术 |
2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203 高等数学 |
101 大学英语 |
302 电子技术 |
3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03 高等数学 |
101 大学英语 |
303 机械设计基础 |
4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3 高等数学 |
101 大学英语 |
304 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 |
5 |
120203K |
会计学 |
201 大学语文 |
101 大学英语 |
305 会计基础与实务 |
6 |
120202 |
市场营销 |
201 大学语文 |
101 大学英语 |
306 管理学 |
7 |
081001 |
土木工程 |
203 高等数学 |
101 大学英语 |
307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
8 |
130503 |
环境设计 |
201 大学语文 |
101 大学英语 |
308 手绘效果图表现 |
二、我院免试推荐录取范围(选择一类报考)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湖南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湖南省户籍且在湖南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遵纪守法,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二)竞赛获奖学生。在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4年3月底)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和铜奖(排名前三)的应届毕业生。
注:免试生计划单列。
三、考试
湖南工程学院负责组织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具体科目见表1。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大学英语考试时长90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免试生心理素质测评和职业适应性面试:2024年3月30日(含)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面试)。
普通考生文化课考试:2024年4月21日。
(三)考试地点。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四)考试组织。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升本办公室组织编排考场及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统分等组考工作。
四、录取规则
(一)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前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学生分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录取总原则为:根据免试生的实际报考人数,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学生两类进行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学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考试。
(二)普通考生录取。普通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底进行。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我院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我院通过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为提高生源质量,我院各专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未达到控制线的将不予录取。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
(四)公示。拟录取考生数据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在学院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五)毕业资格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我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籍学历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我院将与高职(专科)高校 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高职(专科)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院,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我院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由我院对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注册本科学籍。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我院针对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技能人才培养要求,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六、收费标准
(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免试生在3月22日-25日按要求向我院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见学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
(二)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其他费用。
七、入校复查
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31-58688908)。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58688318
学院网址:http://hnieyy.hnie.edu.cn/
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书院路17号(邮政编码:411101)
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024年3月7日